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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沭陽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入口(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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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即將改革,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新大綱。點擊進入: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大綱(新舊大綱)

沭陽市2016年第四季度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入口于2016年10月20日9時開通,考生可直接登錄江蘇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或通過點擊以下鏈接進入報名入口。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0日9時至2016年10月27日17時。

>>>點擊進入沭陽市2016年第四季度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時間安排:

  (一)網(wǎng)上注冊開始時間:2016年10月17日9時。

  (二)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0日9時至2016年10月27日17時。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12月1日至12月20日。

  (四)考試時間:12月5日至12月20日。具體考試時間以考生準考證上日期場次為準。為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考試場次視報考人數(shù)逐一開放(即報滿后再開放新的考試場次)。

  報名方式:

  (一)訪問江蘇省財政廳網(wǎng)站(www.),首頁中將有一個“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的飄窗,或者點擊網(wǎng)站的【網(wǎng)上辦事】--【會計管理】欄目中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進入報名網(wǎng)站。

  (二)考生可直接登錄網(wǎng)址:

  kj./cityaccount/city.jsp進行報名。

  報考流程:

  (一)查看報名通告

  (二)網(wǎng)上注冊

  (三)網(wǎng)上報名

  (四)網(wǎng)上繳費

  (1)繳費不成功,一小時后考生信息自動刪除。

  (2)繳費成功,進入第五步。

  (五)打印報名信息

  (六)打印準考證

  (七)考生考試

  (八)成績查詢

  常見問題及解答:

  Q1.考生忘記用戶名或密碼,怎么辦?

  A1:點擊登錄界面下方的“忘記用戶名和密碼?”,在頁面中填寫注冊時您填寫的對應信息后點擊“確定”會彈出對話框顯示您注冊時的用戶名和密碼。

  Q2.注冊時“提示用戶名已存在”,怎么辦?

  A2:每個考生注冊時都會輸入一個用戶名,提示這個信息時說明用戶名已被其他人注冊,注冊時換一個用戶名繼續(xù)注冊即可。

  Q3.如何確定報名成功。

  A3:用報名的用名戶登錄到系統(tǒng)中選擇考區(qū)后,點擊界面上的“打印報名信息”,能打印出報名信息表則報名成功,如果沒有則報名沒有成功。

  Q4.扣費成功但是打印報名信息時提示“您尚未報名會計考試,請先報名”,怎么辦?

  A4:登錄到報名系統(tǒng)中重新選擇報名信息并繳費,第一次報名沒有成功但是扣費成功的款項會在7個工作日之內(nèi)退回到您繳費的銀聯(lián)卡上。

  Q5.報名成功后,是否可以修改考點、考試日期?

  A5:一旦報名成功不能修改考點、考試日期。

  Q6.報名成功后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是否能夠取消報名及退款?

  A6:不能。

  Q7.報名成功后如何修改姓名?

  A7:截止至全省報名結(jié)束后五個工作日之內(nèi),考生都可以在“注冊信息修改”中自行修改姓名。

  Q8.上一次報名的注冊信息在此次報名時是否可用?

  A8:不可用,每一次報名都需重新注冊。

  Q9.如在繳費過程中有關退費問題怎么辦?

  A9:考生如在報名過程報名同一考區(qū)被成功扣費達到兩次及兩次以上,銀行會在7個工作日之內(nèi)將多繳的金額退還至原繳費帳號,如有疑問,請咨詢銀聯(lián)95516。

  Q10.在報名系統(tǒng)中買書后,如想了解書本有關事項怎么辦?

  A10:登錄報名系統(tǒng),選擇考區(qū)后點擊[考試繳費],在此頁面可跟蹤買書訂單的物流信息以及咨詢電話。

  Q11.如需了解相關問題需要聯(lián)系誰?

  A11:登錄報名系統(tǒng),在選擇考區(qū)頁面中可查看各地區(qū)聯(lián)系電話。

  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zhì);

  (三)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nèi)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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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2-21 09:23:13【至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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