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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佛山市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培訓證書》遺失補辦程序


一、辦理條件:
  持證人員如有遺失證書,應回原證書的簽發(fā)機關辦理補辦手續(xù)。

二、提交資料:
    (1)《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會計電算化證書、繼續(xù)教育培訓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相2張;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可登陸www. 自行下載,或直接到禪城區(qū)季華五路28號佛山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222、223號窗口領取并填寫《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會計電算化證書、繼續(xù)教育培訓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
 。2)持遺失補辦申請表到原培訓機構確認并加蓋公章;
 。3)由原證書簽發(fā)機關核實后進行補發(fā)。
四、其他事項:
 。1)辦理時限:原發(fā)證機關受理日起10個工作日。
 。2)聯(lián)系電話:83381225

更新時間2023-02-20 21:38:44【至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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