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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市直第一期會計從業(yè)報考要求及方法


報考要求及方法

報考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舞弊的人員,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報名對象

以下人員可報考市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1、省屬在汕、市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和國有(控股)企業(yè)的在職人員;

2、省屬、市屬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3、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市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在成績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在市財政局有1次機會只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過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不晚于2014年12月31日。

更新時間2023-02-20 22:29:42【至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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