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關于會計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jù)《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江蘇省會計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14〕7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市201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
二、報考科目及考試方式
2014年我省將組織兩次會計資格考試,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進行一次,考試報考科目為:
《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珠算》。
《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均為計算機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小時;《珠算》科目的考試按照全國珠算技術等級鑒定五級標準進行。
三、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上半年全省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 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報名時間為8月20日至8月26日。考生登陸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wǎng)(/),點擊首頁“會計知訊公告-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按照網(wǎng)上報考流程及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報名信息、自行完成選定考點和考試日期等工作,考生應在網(wǎng)上報名信息填報結束后1小時內完成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報名方為成功有效,否則網(wǎng)上報名信息自行失效。
報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報名信息,并請認真核對報名信息表上的相關內容,準考證生成以后考生信息不予以修改。
四、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于2014年4月15日起,登陸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wǎng)(/),點擊首頁“會計知訊公告-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自行打印考試準考證,準考證不需蓋章。
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及考生應該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五、考試收費標準
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考試費各為50元,《珠算》考試費為30元。
六、成績公布
考生報考的三門考試科目必須一次性全部合格通過,才能取得申領會計資格證書的資格。
《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的考試成績當場亮分公布,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將于全省考試結束后在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wǎng)(/)公布,到時考生可再次查詢考試成績。
七、報考人員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當認真閱讀報名系統(tǒng)中《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2014年度江蘇省會計資格考試南通考區(qū)報名通告》、《江蘇省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guī)則》、《江蘇省會計資格考試違規(guī)違紀處理規(guī)定》等報名相關文件,報名后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規(guī)定。報名成功后,請關注“南通會計微信平臺”(微信號:ntkjxh;),我們將通過該平臺適時發(fā)布相關會計考試和會計管理的信息。
南通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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