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關于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民政局,市直及部省屬駐揚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關于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1〕37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時間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原則上在揚州市區(qū)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組織分工
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由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市民政局共同負責。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考試的報名組織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會同市民政局相關職能處室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會同當?shù)孛裾止餐龊么隧椏荚噲竺男麄鳌l(fā)動工作,將報名方法、網址對外公布并做好報名咨詢服務工作,使考生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考生須一次通過2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個科目,考生可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荚嚂r由各考點為考生準備草稿紙,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ㄒ唬┓仓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ㄈ┥鐣ぷ鲙熆荚噲竺麠l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ㄋ模﹨⒓又砩鐣ぷ鲙熆荚嚨谋究茟獙卯厴I(yè)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ㄒ唬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24―2月15日,報名時登錄揚州市人事考試網()。2011年6月1日起,考生可登錄相應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ǘ┓残聢竺麉⒓哟隧椏荚嚨膱罂颊,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guī)定于2011年2月14―16日將有關報考材料送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百祥路6號)接受資格審查。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對于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四)對新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原件將進行認真審核,復印件必須經審核人確認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發(fā)票的考生,請于考后一周內至報名點(百祥路6號)領取,逾期不予補辦。
八、教材征訂與培訓
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相關材料征訂及考前輔導工作現(xiàn)已開展。教材征訂及考前輔導采取自愿原則,請有需求的考生聯(lián)系揚州民政局組織人事處,電話:87340899。
九、聯(lián)系電話: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報名咨詢) 85888970、85888971
揚州市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政策咨詢) 80978112
揚州市民政局組織人事處 87340899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關于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1〕37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時間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原則上在揚州市區(qū)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組織分工
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由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市民政局共同負責。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考試的報名組織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會同市民政局相關職能處室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會同當?shù)孛裾止餐龊么隧椏荚噲竺男麄鳌l(fā)動工作,將報名方法、網址對外公布并做好報名咨詢服務工作,使考生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考生須一次通過2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個科目,考生可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荚嚂r由各考點為考生準備草稿紙,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ㄒ唬┓仓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ㄈ┥鐣ぷ鲙熆荚噲竺麠l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ㄋ模﹨⒓又砩鐣ぷ鲙熆荚嚨谋究茟獙卯厴I(yè)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ㄒ唬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24―2月15日,報名時登錄揚州市人事考試網()。2011年6月1日起,考生可登錄相應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ǘ┓残聢竺麉⒓哟隧椏荚嚨膱罂颊,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guī)定于2011年2月14―16日將有關報考材料送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百祥路6號)接受資格審查。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對于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四)對新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原件將進行認真審核,復印件必須經審核人確認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發(fā)票的考生,請于考后一周內至報名點(百祥路6號)領取,逾期不予補辦。
八、教材征訂與培訓
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相關材料征訂及考前輔導工作現(xiàn)已開展。教材征訂及考前輔導采取自愿原則,請有需求的考生聯(lián)系揚州民政局組織人事處,電話:87340899。
九、聯(lián)系電話: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報名咨詢) 85888970、85888971
揚州市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政策咨詢) 80978112
揚州市民政局組織人事處 87340899
時間:01-20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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