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區(qū)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簡章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qū)戰(zhàn)略,進一步推動自主創(chuàng)新,加快轉型升級,經中共泰州市高港區(qū)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人數
根據編制和職位空缺情況,本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10名。相關招聘職位、人數和要求見《2012年泰州市高港區(qū)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職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研究生以及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海外留學回國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區(qū)2012年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各項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公共科目筆試、面試與資格復核、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等8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項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社會公布本簡章。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7日16∶00。
繳費時間: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8日16∶00。
報考者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同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忌毷褂瞄_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
2.資格初審
招聘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區(qū)專門人才工作站負責。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接受報考人員的咨詢。審核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3.報名注意事項
(1)201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中共泰州市高港區(qū)委組織部及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5)考生報考時,須符合職位計劃表中關于專業(yè)的要求。職位條件中相關專業(yè)范圍的確定,請參閱《泰州市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專業(yè)參考目錄(試行6)》。 考生所學專業(yè)與報考職位專業(yè)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yè),可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經批準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及時在指定網站 “專業(yè)添加目錄”中發(fā)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招考單位將審核通過。專業(yè)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8月25日16時。
(6)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登錄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的時間為:8月29日9∶00—16∶00。
(7)筆試考試費98元,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于2012年9月18日-20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區(qū)委組織部辦理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并善保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需使用準考證)。
時間:2012年8月30日—9月2日。
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23-86896181)聯(lián)系。
(三)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考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內容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與資格復核
1.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職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資格審核
對面試人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核。屆時,(1)報考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等;(2)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3)報考人員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4)面試費100元。對不能按上述規(guī)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3.面試組織
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形不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合成成績,考生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根據考試合成成績,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合成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體檢人員。體 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合成 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六)考核(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要求組織考核。因考核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簡章》的有關要求,從考核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jiān)督。對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三份),填寫《高港區(qū)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附畢業(yè)證書、體檢表、政審考核表及職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報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相關待遇
1.崗位職務。被聘用人員進入區(qū)專門人才工作站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直接進入區(qū)黨政后備干部人才庫,作為區(qū)管后備干部培養(yǎng)。聘用者如表現優(yōu)秀、貢獻特殊的,可優(yōu)先提拔。
2.經濟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行政工資待遇。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緊缺專業(yè)高層次人才工作,應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招聘條件、程序和步驟,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擬聘人選,一旦發(fā)現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并取消擬聘人選的聘用資格。
六、本簡章由泰州市高港區(qū)2012年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966935(中共泰州市高港區(qū)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3-86896181,86891051(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區(qū)紀委)
指定網站:
泰州人事考試網:
高港黨建網:/dj/index.htm
高港區(qū)人事人才網:/rsw2008/index.php
一、招聘范圍及人數
根據編制和職位空缺情況,本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10名。相關招聘職位、人數和要求見《2012年泰州市高港區(qū)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職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研究生以及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海外留學回國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區(qū)2012年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各項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公共科目筆試、面試與資格復核、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等8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項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社會公布本簡章。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7日16∶00。
繳費時間:
2012年8月21日09∶00-8月28日16∶00。
報考者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同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忌毷褂瞄_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
2.資格初審
招聘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區(qū)專門人才工作站負責。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接受報考人員的咨詢。審核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3.報名注意事項
(1)201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中共泰州市高港區(qū)委組織部及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5)考生報考時,須符合職位計劃表中關于專業(yè)的要求。職位條件中相關專業(yè)范圍的確定,請參閱《泰州市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專業(yè)參考目錄(試行6)》。 考生所學專業(yè)與報考職位專業(yè)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yè),可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經批準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及時在指定網站 “專業(yè)添加目錄”中發(fā)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招考單位將審核通過。專業(yè)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8月25日16時。
(6)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登錄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的時間為:8月29日9∶00—16∶00。
(7)筆試考試費98元,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于2012年9月18日-20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區(qū)委組織部辦理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并善保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需使用準考證)。
時間:2012年8月30日—9月2日。
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23-86896181)聯(lián)系。
(三)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考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內容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與資格復核
1.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職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資格審核
對面試人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核。屆時,(1)報考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等;(2)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3)報考人員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4)面試費100元。對不能按上述規(guī)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3.面試組織
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形不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合成成績,考生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根據考試合成成績,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合成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體檢人員。體 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合成 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六)考核(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要求組織考核。因考核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簡章》的有關要求,從考核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jiān)督。對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三份),填寫《高港區(qū)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附畢業(yè)證書、體檢表、政審考核表及職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報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相關待遇
1.崗位職務。被聘用人員進入區(qū)專門人才工作站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直接進入區(qū)黨政后備干部人才庫,作為區(qū)管后備干部培養(yǎng)。聘用者如表現優(yōu)秀、貢獻特殊的,可優(yōu)先提拔。
2.經濟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行政工資待遇。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緊缺專業(yè)高層次人才工作,應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招聘條件、程序和步驟,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擬聘人選,一旦發(fā)現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并取消擬聘人選的聘用資格。
六、本簡章由泰州市高港區(qū)2012年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966935(中共泰州市高港區(qū)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3-86896181,86891051(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區(qū)紀委)
指定網站:
泰州人事考試網:
高港黨建網:/dj/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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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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