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輔導:如何進行事故調查
如何進行事故調查?
按照《條例》和《若干意見》的要求,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jīng)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1.施工單位項目經(jīng)理應指定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人員,會同企業(yè)工會、安全管理部門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2.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人民政府的授權或委托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履行下列職責:
(1)核實事故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情況、參與項目建設活動各方主體履行職責的情況;
。2)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jīng)過、原因、人員傷亡及直接經(jīng)濟損失,并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3)認定事故的性質,明確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在事故中的責任;
(4)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
(5)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3.事故調查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fā)生經(jīng)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jīng)濟損失;
(4)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事故責任的認定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jù)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時間:2010-05-12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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