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云南楚雄州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2014年上半年云南楚雄州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楚財會〔2014〕16號
楚雄州財政局
關于2014年上半年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財政局,州級各單位,中央、省屬駐楚各單位:
根據《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4年上半年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財會考〔2014〕5號)精神,現(xiàn)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財經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 | 100 | 50 |
會計基礎 | 100 | 50 |
初級會計電算化 | 100 | 50 |
二、請各縣市財政局在收到考試成績的數據后,及時將考 試成績、合格標準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布,并按規(guī)定做好發(fā)放會計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工作。
三、根據《云南省會計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云財會〔2013〕47號)規(guī)定,考試通過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持相關材料到屬地會計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會計資格證書,其中:在楚雄州本級報名點報考的合格人員到楚雄州政務服務中心州財政局窗口辦理。分數查詢電話:16897730,查詢網址:www.。
楚雄州財政局
2014年5月4日
時間:2014-05-11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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