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輔導消費稅7
第五節(jié) 計稅依據
本節(jié)大綱要求:
(一)掌握實行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計征辦法的計稅依據
(二)了解銷售數量的確定
(三)掌握銷售額的確定
(四)掌握計稅依據的特殊規(guī)定
本節(jié)具體內容:
一、實行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計征辦法的計稅依據
(一)、實行從量定額計征辦法的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單位稅額
其中,銷售數量是指應稅消費品的數量,具體為:
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目前我國對啤酒、黃酒、汽油、柴油等采用從量定額征收辦法
(二) 實行從價定率計征辦法的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
消費稅稅基與增值稅稅基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為計稅基數。
銷售額的確定包括以下內容:
1、應稅銷售行為:
納稅人用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
有償轉讓應稅消費品所有權的行為 用應稅消費品支付代扣手續(xù)費和銷售回扣。
在銷售數量之外另付給購貨方或中間人作為獎勵和報酬的應稅消費品。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如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以及用于饋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注意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費稅。
【應用舉例---08單選】企業(yè)發(fā)生的下列行為中,。不需要繳納消費稅的是( )。
A.用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
B.用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支付代扣手續(xù)費
C.直接銷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的應稅消費品
D.在銷售數量之外另付給購貨方自產的應稅消費品作為獎勵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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