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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理解《關(guān)于本市會計從業(yè)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滬財會〔〕6 號)第一條所稱“在一個公歷年度內(nèi),每名考生暫限報考兩次,每次可以報一個或兩個考試科目”這一規(guī)定?


  答:所謂“在一個公歷年度內(nèi),每名考生暫限報考兩次,每次可以報一個或兩個考試科目”,是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每一考生暫時只能報考兩次,每次既可以報考一個科目,也可以報考兩個科目。例如,假定小張2011年4月份僅報考了《會計基礎(chǔ)》,則其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只能再報一次,第二次報名時既可以報考一門,也可以報考兩門;如果小張2011年4月份報考了《會計基礎(chǔ)》和《財經(jīng)法規(guī)和會計職業(yè)道德》兩個科目,其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也只能再報一次,再次報名時可根據(jù)上一次考試情況,既可以報考一門,也可以報兩考門。
更新時間2023-02-20 21:38:58【至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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