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看: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變化權威解讀
下表列出了具體變化情況:
舊制度 | 新制度 | |
考試名稱 | 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CTA) | 稅務師職業(yè)資格(TA) |
組織管理 | 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實施工作。全國稅務師行業(yè)協會具體負責稅務師資格考試的實施工作。 |
報名條件 | 。ㄒ唬┓仓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 。ǘ┤〉媒洕鷮W、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
免試條件 |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部分科目免試: | 符合《暫行規(guī)定》報考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
考試科目 | 《稅法(一)》 | 《稅法(一)》 《稅法(二)》 《涉稅服務實務》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財務與會計》 |
成績管理 | 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四個科目的(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須在當年通過為合格。 | 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xù)的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證書。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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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yè)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yè)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