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單位預算外收入核算中幾種特殊情況的會計處理
事業(yè)單位預算外收入核算中幾種特殊情況的會計處理
一、一次性收取包含下年度預算外收入的會計處理
每年9月份,各類中等以上學校收取新生的學雜費收入,一般都含下年度、甚至
有的包含3個年度的學雜費收入。對此,單位應按照權責發(fā)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而不能按照收付實現(xiàn)制的原則進行處理。否則,不僅會虛增單位以及本級財政當年
的預算外收入數(shù),而且還會使單位下年度的預算外收入與本年度預算外收入不可比。
[例1]某市廣播電視大學今年擴招,在10月份一次性收取2002級新生學雜費2,
000,000元,其中1,000,000元屬于2003年的學雜費收入。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2,000,000元學雜費收入:
借: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2,000,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1,000,000
其他應付款-預收2003年學雜費1,000,000
(2)月末將2002年學雜費收入繳入財政專戶: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2002年
學雜費收入 1,000,000
貸: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1,000,000
(3)財政部門每月?lián)芑?00,000元日常公用支出:
借:銀行存款-單位支出戶 200,000
貸:事業(yè)收入-學雜費收入 200,000
(4)2003年1月將上年度預收學雜費轉作收入:
借:其他應付款-預收2003年學雜費 1,000,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2003年學雜費收入 1,000,000
(5)繳入財政專戶的會計分錄同(2),再從財政專戶撥回作為正常經費的會計分錄
同(3)。
二、對開票收入與實際收入不一致的會計處理
在現(xiàn)實工作中,一些單位因經濟效益不好,發(fā)生財務困難,對該繳納有關事業(yè)單
位的規(guī)費,不能如數(shù)繳納,常發(fā)生票面數(shù)與實際繳納數(shù)不相一致,即欠繳規(guī)費的情況。
對這方面的會計處理,應增設“單位欠繳規(guī)費”科目來核算。
[例2]9月份某縣城東環(huán)境監(jiān)理所向該縣化肥廠開出一張30,000元票面的排污費
收據,而該縣化肥廠因財務困難,只繳納15,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1)城東環(huán)境監(jiān)理所收到縣化肥廠15,000元:
借: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15,000
應收賬款-化肥廠 15,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15,000
單位欠繳規(guī)費-化肥廠 15,000
(2)以后追收到縣化肥廠欠繳的規(guī)費15,000元:
借:單位欠繳規(guī)費-化肥廠 15,000
貸:應收賬款-化肥廠 15,000
借: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15,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15,000
(3)繳入財政專戶及從財政專戶撥回的會計分錄,同前文。
三、以物抵費的會計處理
所謂以物抵費,就是一些企業(yè)因貨幣資金緊缺,或經營不善,發(fā)生產品(商品)積
壓,將本企業(yè)的產品(商品)來抵繳有關事業(yè)單位的收費,如將單位的產品(商品)來抵
繳廣告費。對這種情況的會計處理,應增設“抵費物品”科目,其會計處理如下:
事業(yè)單位開出收費票據,收到繳費企業(yè)抵費的物品時,借記“抵費物品”科目,
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然后,將抵費物品變現(xiàn)。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
是由單位內職工消化,另一種情況是由單位集體消化。
在第一種情況下,若變現(xiàn)的物品是由職工個人負擔,并從個人工資中扣還,應借
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抵費物品”科目;若變現(xiàn)的物品是由單位的集體福利
費負擔,應借記“應付福利費”科目,貸記“抵費物品”科目。由于上述變現(xiàn)的資金
均包含在單位的結算資金中,因此,當變現(xiàn)事項完成后,就應將變現(xiàn)資金立即繳入財
政專戶,并借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科目。
在第二種情況下,因抵費物品基本上都屬于實行政府采購的大宗物品,應預先書
面報告主管財政機關,辦理免于參加政府采購和申請預算外資金撥款的批準手續(xù),然
后進行財務處理。首先,收到預算外資金撥款,作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事
業(yè)收入”科目的會計分錄。這樣做,一方面是因為將抵費物品留作單位用,相當于用
單位的預算外資金購買物品,所以應申請撥款;另一方面,收到抵費物品,相當于單
位收了一筆預算外收入,必須繳入財政專戶,否則沒有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單位以物
抵費的這一筆預算外收入也得不到體現(xiàn)。其次,按正常購物進行會計處理,作借記
“事業(yè)支出”科目,貸記“抵費物品”科目;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
金”科目的兩筆會計分錄。同時,作借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的分錄。這里需說明的是,無論采用哪種情況變現(xiàn),萬一變現(xiàn)的價值小于抵費價
值時,還應報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將其差額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事業(yè)
結余”科目。
四、代上級部門收取規(guī)費的會計處理
在有的地區(qū),事業(yè)單位代上級部門收取規(guī)費,收到規(guī)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
貸記“事業(yè)收入-上級收入”科目;解交上級部門時,借記“事業(yè)支出--解交上級
收入”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筆者認為,這樣的會計處理不妥。因為,一方
面虛增了本單位的預算外收入及預算外支出數(shù);另一方面,未納入專戶管理,失去了
財政監(jiān)督,容易被單位擠占挪用,影響上一級部門預算外收入任務的完成。正確的會
計處理是:憑上級部門的財政票據收到規(guī)費收入后,借記“銀行存款-財政專戶存款
(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目;解交上級部門時,
填制財政專戶往來款項申請撥款單,經批準后,由預算外資金結算中心直接撥給其上
級部門,單位憑預算外資金結算中心的回單,借記“其他應付款-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
目,貸記“銀行存款-財政專戶存款(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目。倘若上級部門再返還一
部分給代收費的事業(yè)單位,則應讓上級部門匯至單位在預算外資金結算中心的收入戶,
作借記“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收入戶”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上級
返還預算外收入”科目的會計分錄。爾后的會計處理,按預算外資金的正常核算方法
進行。
一、一次性收取包含下年度預算外收入的會計處理
每年9月份,各類中等以上學校收取新生的學雜費收入,一般都含下年度、甚至
有的包含3個年度的學雜費收入。對此,單位應按照權責發(fā)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而不能按照收付實現(xiàn)制的原則進行處理。否則,不僅會虛增單位以及本級財政當年
的預算外收入數(shù),而且還會使單位下年度的預算外收入與本年度預算外收入不可比。
[例1]某市廣播電視大學今年擴招,在10月份一次性收取2002級新生學雜費2,
000,000元,其中1,000,000元屬于2003年的學雜費收入。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2,000,000元學雜費收入:
借: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2,000,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1,000,000
其他應付款-預收2003年學雜費1,000,000
(2)月末將2002年學雜費收入繳入財政專戶: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2002年
學雜費收入 1,000,000
貸: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1,000,000
(3)財政部門每月?lián)芑?00,000元日常公用支出:
借:銀行存款-單位支出戶 200,000
貸:事業(yè)收入-學雜費收入 200,000
(4)2003年1月將上年度預收學雜費轉作收入:
借:其他應付款-預收2003年學雜費 1,000,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2003年學雜費收入 1,000,000
(5)繳入財政專戶的會計分錄同(2),再從財政專戶撥回作為正常經費的會計分錄
同(3)。
二、對開票收入與實際收入不一致的會計處理
在現(xiàn)實工作中,一些單位因經濟效益不好,發(fā)生財務困難,對該繳納有關事業(yè)單
位的規(guī)費,不能如數(shù)繳納,常發(fā)生票面數(shù)與實際繳納數(shù)不相一致,即欠繳規(guī)費的情況。
對這方面的會計處理,應增設“單位欠繳規(guī)費”科目來核算。
[例2]9月份某縣城東環(huán)境監(jiān)理所向該縣化肥廠開出一張30,000元票面的排污費
收據,而該縣化肥廠因財務困難,只繳納15,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1)城東環(huán)境監(jiān)理所收到縣化肥廠15,000元:
借: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15,000
應收賬款-化肥廠 15,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15,000
單位欠繳規(guī)費-化肥廠 15,000
(2)以后追收到縣化肥廠欠繳的規(guī)費15,000元:
借:單位欠繳規(guī)費-化肥廠 15,000
貸:應收賬款-化肥廠 15,000
借: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 15,000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15,000
(3)繳入財政專戶及從財政專戶撥回的會計分錄,同前文。
三、以物抵費的會計處理
所謂以物抵費,就是一些企業(yè)因貨幣資金緊缺,或經營不善,發(fā)生產品(商品)積
壓,將本企業(yè)的產品(商品)來抵繳有關事業(yè)單位的收費,如將單位的產品(商品)來抵
繳廣告費。對這種情況的會計處理,應增設“抵費物品”科目,其會計處理如下:
事業(yè)單位開出收費票據,收到繳費企業(yè)抵費的物品時,借記“抵費物品”科目,
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然后,將抵費物品變現(xiàn)。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
是由單位內職工消化,另一種情況是由單位集體消化。
在第一種情況下,若變現(xiàn)的物品是由職工個人負擔,并從個人工資中扣還,應借
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抵費物品”科目;若變現(xiàn)的物品是由單位的集體福利
費負擔,應借記“應付福利費”科目,貸記“抵費物品”科目。由于上述變現(xiàn)的資金
均包含在單位的結算資金中,因此,當變現(xiàn)事項完成后,就應將變現(xiàn)資金立即繳入財
政專戶,并借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科目。
在第二種情況下,因抵費物品基本上都屬于實行政府采購的大宗物品,應預先書
面報告主管財政機關,辦理免于參加政府采購和申請預算外資金撥款的批準手續(xù),然
后進行財務處理。首先,收到預算外資金撥款,作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事
業(yè)收入”科目的會計分錄。這樣做,一方面是因為將抵費物品留作單位用,相當于用
單位的預算外資金購買物品,所以應申請撥款;另一方面,收到抵費物品,相當于單
位收了一筆預算外收入,必須繳入財政專戶,否則沒有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單位以物
抵費的這一筆預算外收入也得不到體現(xiàn)。其次,按正常購物進行會計處理,作借記
“事業(yè)支出”科目,貸記“抵費物品”科目;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
金”科目的兩筆會計分錄。同時,作借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的分錄。這里需說明的是,無論采用哪種情況變現(xiàn),萬一變現(xiàn)的價值小于抵費價
值時,還應報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將其差額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事業(yè)
結余”科目。
四、代上級部門收取規(guī)費的會計處理
在有的地區(qū),事業(yè)單位代上級部門收取規(guī)費,收到規(guī)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
貸記“事業(yè)收入-上級收入”科目;解交上級部門時,借記“事業(yè)支出--解交上級
收入”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筆者認為,這樣的會計處理不妥。因為,一方
面虛增了本單位的預算外收入及預算外支出數(shù);另一方面,未納入專戶管理,失去了
財政監(jiān)督,容易被單位擠占挪用,影響上一級部門預算外收入任務的完成。正確的會
計處理是:憑上級部門的財政票據收到規(guī)費收入后,借記“銀行存款-財政專戶存款
(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目;解交上級部門時,
填制財政專戶往來款項申請撥款單,經批準后,由預算外資金結算中心直接撥給其上
級部門,單位憑預算外資金結算中心的回單,借記“其他應付款-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
目,貸記“銀行存款-財政專戶存款(上級規(guī)費收入)”科目。倘若上級部門再返還一
部分給代收費的事業(yè)單位,則應讓上級部門匯至單位在預算外資金結算中心的收入戶,
作借記“銀行存款-預算外專戶存款-收入戶”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上級
返還預算外收入”科目的會計分錄。爾后的會計處理,按預算外資金的正常核算方法
進行。
時間:2009-03-27 責任編輯:huay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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