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江市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的通知
根據(jù)江蘇省人事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08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通[2008]140號)精神,現(xiàn)就我市2008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工作
(一)申請參加2008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yè)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專業(yè)技術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計算到2008年年底。
(二)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荚囉脮r為210分鐘,采用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guī),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會計業(yè)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三)考試由國家統(tǒng)一組織。本年度考試時間定于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键c原則上設置在南京市,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四)我市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08年6月10日至6月20日。逾期將不再受理。
(五)報考人員須填寫《鎮(zhèn)江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并由單位或本人檔案管理部門簽章后,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渠道,攜帶學歷證書、會計師(或相關中級職稱)證書、居民身份證等原件與復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到鎮(zhèn)江市會計服務中心(正東路10號、聯(lián)系電話:84400079)報名。中央和省屬單位可直接到當?shù)刎斦种付▓竺c報名。
(六)2008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參照蘇價費函[2004]52號標準,每人收取110元。
(七)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會計考辦轉發(fā)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二、評審工作
(一)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由江蘇省會計專業(yè)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按照《江蘇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蘇職稱[2001]2號)、《關于印發(fā)的通知》(蘇財會[2007]8號)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凡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提供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
二○○八年六月三日
(江蘇財經(jīng)信息網(wǎng) 2008-6-10)
(ck)
時間:2009-04-08 責任編輯:huay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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