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chǔ)輔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計算
2013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chǔ)輔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計算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計算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應納稅額可以通過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乘以該土地所在地的適用稅額求得。其計算公式為:
全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應納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例:某公司實際使用土地面積二級土地642平方米、三級土地584平方米,根據(jù)北京市計稅標準,應納土地使用稅為:
年應納稅額=642×24+584×18=25920(元)
如果屬于高層建筑并多家共用一宗土地,每一產(chǎn)權(quán)者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應按擁有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計算。
計算公式: 年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該級次土地單位稅額)×某納稅人使用建筑面積/該宗地總建筑面積
以你公司為例,假定你公司擁有的樓房占用的土地屬于三級18元/平方米,你公司應繳納土地使用稅為:
年應納稅額=(6000×18)×644/1288×16=108000×0.0312=3369.6(元)
在計算土地使用稅時如果一宗地涉及兩個等級范圍,則從高征收;道路兩側(cè)涉及兩個級次的宗地,則從高征收。
時間:2012-11-23 責任編輯: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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