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職稱《初級會計實務》:應交消費稅
應交消費稅
一、消費稅概述
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流轉額交納的一種稅。消費稅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征收方法。
二、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應交消費稅的發(fā)生、交納情況。
1、銷售應稅消費品
應借記“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一般應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傥屑庸の镔Y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②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guī)定準予抵扣的,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進口應稅消費品
企業(yè)進口應稅物資在進口環(huán)節(jié)應交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借記“材料采購”、“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時間:2016-08-05 責任編輯:zgksp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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