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實施條例》公布 經(jīng)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另行制定
國務院第10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日前正式公布,將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制定,分為總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職責、審計機關權限、審計程序、法律責任、附則等7章,共58條。 其中,附則中明確規(guī)定:實施經(jīng)濟責任審計的規(guī)定,另行制定。
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法獨立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chǎn),監(jiān)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
時間:2010-03-01 責任編輯:zhe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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