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條例有望年內出臺
隨著今年年初江蘇省在全國率先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一季度以來,寧夏、吉林、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天津等省市自治區(qū)相繼調高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fā)言人尹成基日前透露,有20個省份計劃在年內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與此同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其他具體措施也在緊鑼密鼓的制定過程中。據悉,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起草修訂的《工資條例》將在年內出臺,工資協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條款將被納入其中。
傳統的企業(yè)工資確定方法是: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而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代表與企業(yè)代表依法就企業(yè)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進行平等協商,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全國共有1300萬家企業(yè),其中超過1000萬家的中、小企業(yè)還沒有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時間:2010-05-20 責任編輯:zhe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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