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公告?zhèn)卧毂僦{遭質疑
昨日,國家稅務總局聲明說,“《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公告》(2011年47號)”系偽造,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
這個聲明,立即讓所有關心此新聞的人一頭霧水。關于國稅總局2011年47號文的新聞,來自權威的新聞媒體,比如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還有一些其他傳媒。媒體的新聞源都說來自國稅總局。像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這樣的官方媒體,雖然平時在報道的取舍方面存在的問題廣受詬病,但它們在傳達官方消息方面的權威地位,倒是沒有人懷疑,F在,中央電視臺和新華社不約而同地發(fā)布同一消息,怎么解釋這種不約而同?如果有人偽造國稅總局的公告,那也一定是通過國稅總局的管道透露給包括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在內的新聞媒體。如是,則國稅總局豈能逃脫干系?所以,不少人懷疑是國稅總局由于某種不便為外人道的難言之隱,只好倒打一耙,賊喊捉賊,謊言欺世。
猜測畢竟是猜測,尚無法得到確切的證據。但是,從中國權力部門一向的做派來看,這樣賊喊捉賊的事并不是完全不可能。
中國歷史文化中素有崇尚信用的傳統(tǒng),在孔夫子的觀念中,對于統(tǒng)治階級來說,來自老百姓的信任的重要性居于軍隊和糧食之上,在軍備、糧食和老百姓的信任這三者中,如果舍棄兩個,選擇一個,那么,軍備和糧食都可以被舍棄而老百姓的信任是萬萬不能舍棄的,這就是孔子所說的“民無信不立”,意思是一個政權如果得不到老百姓的信任和信賴,是不可能存在和立足的。統(tǒng)治者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就可以立于不敗之地,政府的這種力量在今天就叫做政府的公信力。一方面,政府的公信力可以通過政府的誠實信用,一點點積攢起來,另一方面,政府的公信力也可以通過政府的言而無信,出爾反爾而立即流失銷蝕。
雖然來自老百姓的信任對于執(zhí)政者是如此的重要,但是,經過上世紀急風暴雨的洗禮,這種傳統(tǒng)文化已經被蕩滌殆盡,在政治場域難覓一絲痕跡。我們曾經有過明目張膽的引蛇出洞的“陽謀”,誘捕并一網打盡批評者反對者。這種“引蛇出洞”的執(zhí)政理念沒有得到徹底清算,現在仍然廣有市場。我們的某些權力部門仍然崇尚“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為了實現某種目的,不惜采取任何“陽謀”手段,謊言欺騙作所不惜。
基于這種說謊成性,無法信賴的政治生態(tài),如果說“國家稅務總局47號公告”不過是國稅總局賊喊捉賊的骯臟游戲,我也決不感到意外,前有車,后有轍,這又不是第一次,有什么不可能的?
當然,話說回來,以上的分析均屬猜測,真相到底如何,我們還得靜觀此后的進展,猜測也許是錯誤的,真理可能另有所在。但如果看看微博的議論,看看媒體的分析,看看相關新聞后來的網友評論,國稅總局的說法原來并不被人們接受。
國稅總局應該好好想一想,為什么人們都會這樣想,為什么對于國稅總局的解釋和聲明,人們根本不會相信。事實上,輿論的一邊倒已經雄辯地說明,即使這次你是無辜的,文件確實是他人偽造的,但是,這也不能改變作為政府機關,你無法讓人信任,無法取信于民的可悲現實。作為一個政府機關,還有什么比公信力的流失更可怕的呢?
(作者系財稅史學者)
(新浪編者注 8月13日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制定并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 號),不僅根據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對稅率表作了修改,還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以避免“年終獎越多、稅后所得越少”、“多發(fā)1元,個 稅多繳2萬”的問題出現。新規(guī)將在今年9月1日實施。)
課程推薦
- 初級會計職稱特色班
- 初級會計職稱精品班
- 初級會計職稱實驗班
- 初級會計職稱機考模擬系統(tǒng)綜合版
相關文章
居民收入增速跑贏CPI 公眾質疑“被增長” (2011-08-04 09:45:22) |
國稅總局官員否認近期推進增值稅改革 (2011-08-02 09:38:50) |
國稅總局出增值稅新規(guī) 食用油企業(yè)避稅途徑被堵 (2011-07-26 10:23:29) |
國稅總局擬降低農產品加工企業(yè)增值稅 (2011-07-25 17:16:30) |
國稅總局專家:月入4545元下不繳個稅 并非3500元 (2011-07-12 09:44:51) |
國稅總局頒發(fā)新規(guī)章立法計劃 打補丁式的稅收立法模式不應再持續(xù) (2011-06-20 11:05:23) |
國稅總局:加強對發(fā)票使用情況監(jiān)督檢查 (2011-05-26 14:35:19) |
國稅總局:房產稅征收沒有法律依據 年內不擴大 (2011-05-25 10:46:31) |
赴美上市財務造假遭質疑 會計準則差異成借口 (2011-05-23 10:40:08) |
國稅總局:個稅改革未考慮地區(qū)差異 (2011-05-23 09:2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