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政策嚴格公共租賃住房準入管理
新華網重慶6月10日電 《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經重慶市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通過。《暫行辦法》將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身份和收入等方面進行嚴格界定,以確保公共租賃住房制度規(guī)范運行。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按優(yōu)惠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根據《暫行辦法》,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人應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wěn)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guī)定收入限制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yè)后就業(yè)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同時,《暫行辦法》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人的收入情況進行了嚴格限制: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將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shù)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據悉,《暫行辦法》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時間:2010-06-10 責任編輯:Adamina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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