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專家釋新政: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個稅
近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解讀“國五條”細則表示,2006年國稅總局的文件規(guī)定——對出售自有住房,并計劃賣房后1年內(nèi)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xiàn)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同時,對個人轉(zhuǎn)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時間:2013-03-14 責任編輯:zjjs_c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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