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典型例題(第2章)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仲裁。
四、不定項選擇題:
【例題·不定項選擇題】2009年4月1日,張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工資每月2000元;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工資為1000元;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40小時;職工累計工作1年以上的,每年帶薪休假3天;合同期限為1年。
合同簽訂后,甲公司又要求張某繳納2000元抵押金,理由是防止公司職工在合同期內隨意跳槽。張某因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即繳納了抵押金。
2010年3月31日,張某的勞動合同到期,甲公司與張某續(xù)簽了一份2年期的勞動合同,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甲公司經營有方,前景十分看好,2010年6月,張某提出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得到公司的同意。張某隨后提交了辭職報告,雙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勞動合同。張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被拒絕。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1)~(4)小題。
(1)關于甲公司與張某在2009年4月1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為( )。
A.約定為試用期1個月不合法
B.約定試用期內工資為1000元合法
C.約定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不合法
D.約定每年帶薪休假3天合法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1年以上包括1年),因此約定試用期1個月合法;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本題中,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1600元,因此試用期內工資為1000元不合法;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因此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不合法;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因此每年帶薪休假3天不合法。
(2)關于甲公司要求張某繳納抵押金的情況,下列說法正確的為( )。
A.甲公司要求張某繳納抵押金不合法
B.甲公司要求張某繳納抵押金只要符合規(guī)定的程序繳納就是合法的
C.甲公司要求張某繳納抵押金不合法,但可以扣押張某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D.甲公司的該項行為應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給張某,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給張某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者抵押金的交付。根據(jù)規(guī)定,用人單位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關于張某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中,下列說法正確的為( )。
A.張某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同意
B.張某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可以拒絕
C.張某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才可以要求與甲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D.張某在第三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才可以要求與甲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根據(jù)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③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張某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才可以要求與甲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關于張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shù)那闆r,下列說法正確的為( )。
A.由于張某主動辭職而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B.張某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合法
C.只有甲公司提出以高于原勞動合同待遇條件但張某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才免于支付經濟補償
D.張某不得主動提出辭職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張某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不合法。根據(jù)規(guī)定,由勞動者主動辭職而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