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申報地如何規(guī)定
【問題】
我是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 戶籍所在地與工作所在地不在一個地方。請問,我該向哪里的稅務局申報?
【解答】
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規(guī)定如下:
(一)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區(qū)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區(qū)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
(三)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的區(qū)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
(四)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的區(qū)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的區(qū)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的區(qū)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經常居住地,是指納稅人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后連續(xù)居住一以上的地方。
因此,您應向您工作所在地的地稅局進行申報。
時間:2010-03-13 責任編輯:chendanhong
課程推薦
- 初級會計職稱特色班
- 初級會計職稱精品班
- 初級會計職稱實驗班
- 初級會計職稱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
相關文章
提醒:07年獎金08年發(fā) 不列入07年個稅申報范疇 (2009-04-08 15:11:47) |
個稅申報昨日截止 (2009-03-26 1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