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觀察:房產稅全面開征遙遙無期
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是開征房產稅的基礎,這一新政也被人們解讀為房產稅加速推進的前奏。
近期有關房產稅的消息不斷,人們對房產稅改革的預期也逐漸升溫。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向人們釋放了房產稅改革的思路與方向。
緊接著,又有媒體報道稅務總局在北京開班培訓,而培訓的目的是為房產稅試點闊圍提供技術和人才儲備。
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數據顯示,與去年同期相比,10月份7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上漲的城市有69個,僅溫州下降。其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的價格均同比上漲超20%。
在高企的房價下,就連已被辟謠很久“2014年1月1日起正式開征房產稅”的消息也再度引發(fā)關注,房產稅真的來了么?
房產稅改革尚難有重大突破
目前來看,房產稅并不具備全面推行的條件。
按照住建部當年的要求,到2011年年底,全國有40個城市需要完成個人住房信息的聯(lián)網工作。但直到2012年6月底,住建部才宣布實現(xiàn)這一目標。今年3月,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今年6月底將有500個城市實現(xiàn)個人住房信息聯(lián)網。如今,期限早已過去,住建部門并沒有任何關于聯(lián)網進展的表態(tài)和介紹。這一擴圍工作又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停滯狀態(tài)。
中國在房改之后就再也沒有進行過房產普查,多年來也一直沒有能建立起一套有關個人住房完整的數據庫,簡單的技術條件都不具備,又何談房產稅全面推進?
法律方面,1986年國務院頒布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明確規(guī)定,“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yè)用房,一律免征”,要全面開征房產稅,也必須對此條例予以修改。
此外,目前房地產總體稅負較重,收費也較多。直接以房地產為征稅對象的,有房產稅、契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除了稅之外,還有土地出讓金、各種收費項目。房產稅應建立在對原有稅費的簡化和合并上,這同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在這些問題尚未解決之前,房產稅改革難有重大突破,過高的期望只能帶來失望。
從已經實施房產稅試點的城市看,情況也不容樂觀。房產稅試點于2011年1月在重慶、上海落地,兩個試點城市的房產稅征收方案有很大差異:上海只對新購的第二套以上住宅征稅,且人均免稅面積達60平方米;重慶則是對所有存量高檔住房征稅。但征收房產稅并未真正觸及“存量房”,稅率也偏低,試點效果并不理想。
數據顯示,上海2011年房產稅收入22億元,僅占上?傮w財政收入的0.6%,重慶2011年全年也僅征收1億元,并沒有帶來大量的財政收入,再加上兩地不斷上漲的房價,外界也出現(xiàn)了房產稅試點成效不大的質疑。
期待房產稅不如期待土地改革
申萬證券認為,雖然《決定》中可以看到以房產稅逐步替代土地財政的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正在浮出水面,但房產稅的改革將比預期更晚。在房產稅之外,《決定》中關于土地改革,土地流轉的內容更值得期待。
整體來看,對農村土地進行確權,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將能更好地保護農民的權益,鼓勵更多土地進入市場流轉。而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完善土地市場交易規(guī)則等政策也將進一步令土地供給更趨多元化,增加可供給土地量。
長期以來,供應端的土地出讓市場被地方政府壟斷,土地出讓遠遠滿足不了實質需求,部分地區(qū)由于土地短缺,導致地價、房價高企。房產稅只能通過增加房產持有的成本,間接影響市場中的供求關系,而土地改革則能直接增加土地供給。目前,廣東、四川、湖北、安徽、重慶等多個省市已展開農村土地集體入市的實質性試點,大量低成本閑置的農村建設用地入市,將有助于平抑土地市場價格。
但不確定因素仍然存在!稕Q定》明確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特別是對于中小城市、建制鎮(zhèn)等,放開落戶限制。這將對整體房地產需求形成支撐。而政府對于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放開生育第二胎,也會增加未來房地產需求量。
房地產制度改革需要在市場保持穩(wěn)定的前提下進行。由于當前市場仍處在波動之中,因此短期內政策層面不會發(fā)生重大變化。
未來商品房市場將重新回歸市場化。政府應減少以限購、限貸等行政手段調控房地產市場,而是利用更有效的方法增加土地供給,讓市場在資源的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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