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審核答疑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資格審核部分地區(qū)依然實行“考前資格審核”,部分地區(qū)實行“考后資格審核”。在實行“考后資格審核”的地區(qū),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結束后,對成績合格的考生,發(fā)放合格證之前會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信息者,即使考試通過,也不予核發(fā)資格證書。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審核的地區(qū)有:青海、安徽、湖北、吉林、云南、廣西、湖南、上海實行考后資格審核,對考試成績合格者,實行后置審核報名資格,領取資格證書的辦法。詳情《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審核匯總》。
考后資格審查即在考生考試各科成績合格后申請辦理資格證書時,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分考生對初級會計“考后資格審核”可能存有疑問,下面請看詳細講解。
以下是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審查公告,請學員們參考。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省職改辦、省會計系列職改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現(xiàn)將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事項公告如下:
1、2015年10月8日起開始資格審查,2015年11月20日結束。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在2015年10月23日前完成本地區(qū)初審工作,省職改辦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復審工作。
2、成績合格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考試登記表》(必須雙面打印并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照片粘貼到《登記表》上),到各市州職改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本人應到現(xiàn)場,確有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達現(xiàn)場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必須攜帶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錯過2014年度初級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資格審查時補充資格審查。
3、考生無特殊情況應按規(guī)定時間和相關要求參加當年度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逾期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僅可參加下年度一次資格審查。
4、各市州職改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填寫《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蓋章確認并形成電子版。
5、各市州財政部門應在本地區(qū)初審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將初審合格考生《考試登記表》,以及加蓋“與原件核對一致”印章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各市州職改部門已蓋章確認的《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紙質版(含電子版),整理上報到省會計考辦進行成績確認蓋章并送省職改辦復審。
6、省職改辦對通過初審的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7、各市州財政部門依據(jù)省職改辦復審結果打印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的資格證書,并將資格證書、《考試登記表》送省職改辦蓋章。市州財政部門將制作完成的證書及《考試登記表》帶回并負責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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