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改革三路并進 房產稅或擴大試點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將財政定位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分析人士表示,財稅改革涉及公共資源配置體系與機制,具有“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聯動效應,財稅改革將是未來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所在!巴晟屏⒎ā⒚鞔_事權、改革稅制、穩(wěn)定稅負、透明預算”已明確勾勒出改革路線圖,未來稅制改革、中央與地方事權調整和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將三路并進。
《決定》再提“完善稅收制度”,預示著稅制改革將加速。增值稅方面,鐵路和郵電通信業(yè)有望明年初納入營改增試點,金融業(yè)營改增也在積極調研中。增值稅稅率也將適當簡化;房產稅立法提上日程,但先行先試仍有必要,該項改革或在明年擴大試點范圍和力度,短期目標指向增量房;煤炭資源稅改革推向全國時機已經成熟。
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與支出責任調整將小步展開。對于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權,將逐步分解由粗到細形成中央、省、市縣三級事權明細單,并動態(tài)優(yōu)化。此外,減少專項轉移支付,提高保障領域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方案,財政部門已在制訂中。
稅制改革全面鋪開
《決定》強調,完善地方稅體系、提高直接稅比重,這直接指向房產稅和資源稅改革。建立這兩大地方主體稅種,也是地方稅支柱——營業(yè)稅最終消失后的必要之舉。
就房產稅而言,《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此前由于涉及重復征稅等問題,各界對房產稅爭議較大。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房產稅立法非常必要。
先行先試也十分必要,在肯定上海、重慶試點的前提下,可繼續(xù)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和力度。未來有條件時,制定相關法律。由于住房信息系統還不配套,業(yè)內人士認為,短期內房產稅可能還主要針對增量住房。加之立法先行,房產稅改革總體將呈現分區(qū)域、差別化征收的漸進路徑。
在資源稅改革中,消息人士透露,煤炭從價計征時機成熟,財政部門已將其列入近期工作計劃。同時,對磷礦石從價計征改革推向全國也在財政部門考慮中。
此外,業(yè)內人士建議,適時將資源稅征稅范圍擴大至水、森林等自然資源,以低起點對企業(yè)開征獨立的環(huán)境稅如碳稅。
消費稅方面,賈康認為,應將部分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費品移除,將部分嚴重污染環(huán)境、大量消耗資源能源的產品以及奢侈消費行為納入征收范圍,如含磷洗滌劑、一次性飲料容器、電池、過度包裝材料、對臭氧層造成破壞的產品、私人潛艇、私人飛機等。在未來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再進一步將焦炭和火電等高污染、高能耗產品納入消費稅征稅范圍。
上述稅制的完善擴大了稅基,在“穩(wěn)定稅負”的要求下,結構性減稅將大力推進,增值稅改革是重點,將實行分行業(yè)穩(wěn)步推進的策略,“營改增”進程有望加快。
據了解,對鐵路運輸業(yè)、郵電通信業(yè)及部分生產性服務業(yè)有望在明年初納入營改增試點,剩余所有行業(yè)則可能在2015年被覆蓋。此外,企業(yè)自建不動產和購入新建不動產列入增值稅進項抵扣范圍也在研究中,待實施后,我國增值稅將變身消費型增值稅。
賈康建議,待上述行業(yè)改革基本到位后,應適度降低增值稅稅率水平,在5-10年時間內逐步將標準稅率降低到13%,進而降低間接稅占比。
轉移支付結構將優(yōu)化
對于中央和地方事權的劃分,《決定》明確“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guī)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qū)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系;區(qū)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
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指出,更多事權收回中央,將避免地方政府對經濟的過多干預和由此導致的重復建設、產能過剩問題,同時加大中央政府在全國范圍內的再分配職能。
業(yè)內專家指出,在事權調整的同時,中央政府將根據不同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和收入差距,核定各地區(qū)標準化收入和支出,確定對各地區(qū)轉移支付的規(guī)模,同時優(yōu)化轉移支付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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