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價格和價款支付方式及收購要約的效力講解
(四)要約價格和價款支付方式
1.要約價格
收購人按照規(guī)定進行要約收購的,對同一種類股票的要約價格,不得低于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日前6個月內收購人取得該種股票所支付的最高價格。要約價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該種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的,收購人聘請的財務顧問應當就該種股票前6個月的交易情況進行分析,說明:
(1)是否存在股價被操縱
(2)收購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動人
(3)收購人前6個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
(4)要約價格的合理性等
2.支付方式
收購人可以采用現金、證券、現金與證券相結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購上市公司的價款。收購人聘請的財務顧問應當說明收購人具備要約收購的能力。
(五)收購要約的效力
1.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出現競爭要約時,發(fā)出初始要約的收購人變更收購要約距初始要約收購期限屆滿不足15日的,應當延長收購期限,延長后的要約期應當不少于15日,不得超過最后一個競爭要約的期滿日,并按規(guī)定比例追加履約保證金;以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追加相應數量的證券,交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保管。
2.收購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約收購完成前,被收購公司除繼續(xù)從事正常的經營活動或者執(zhí)行股東大會已經作出的決議外,未經股東大會批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不得通過處置公司資產、對外投資、調整公司主要業(yè)務、擔保、貸款等方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3.在要約收購期間,被收購公司董事不得辭職。
轉載請注明?源自財考網
課程推薦
- 注冊會計師普通班
- 注冊會計師特色班
- 注冊會計師精品班
- 注冊會計師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門 | 購買![]() |
- 注冊會計師機考模擬系統(tǒng)綜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