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訴訟時效的中斷
第一章 法律基礎知識
知識點二十一、訴訟時效的中斷
。ㄒ唬┰V訟時效中斷的概念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即以前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訴訟時效的中斷可以多次進行,但最長不得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
。ǘ┰V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提起訴訟 | (1)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2)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3)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4)下列事項均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①申請仲裁;②申請支付令;③申請破產(chǎn)、申報破產(chǎn)債權;④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⑤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⑥申請強制執(zhí)行;⑦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⑧在訴訟中主張抵銷;⑨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
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 | (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2)當事人一方以發(fā)送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到達或者應當?shù)竭_對方當事人的; (3)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5)權利人對同一債權中的部分債權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債權,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債權的情形除外! |
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均屬于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 |
(三)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形 |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為訴訟時效的重新起算。 |
訴訟時效的中斷可以數(shù)次進行,但不得超過20年最長訴訟時效的限制。 | |
連帶債權債務 | 對于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也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
代位權訴訟 | 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
債權轉讓 | 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
時間:2012-01-11 責任編輯:jiangping0611
課程推薦
- 注冊會計師普通班
- 注冊會計師特色班
- 注冊會計師精品班
- 注冊會計師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門 | 購買![]() |
- 注冊會計師機考模擬系統(tǒng)綜合版
相關文章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訴訟時效的中止 (2012-01-11 15:20:20)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 (2012-01-11 15:14:01)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訴訟時效基本理論 (2012-01-11 15:11:10)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表見代理 (2012-01-11 15:09:47)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無權代理 (2012-01-11 15:08:03)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代理權 (2012-01-11 15:06:28)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代理的基本理論三 (2012-01-11 15:01:07)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代理的基本理論二 (2012-01-11 14:59:20)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代理的基本理論一 (2012-01-11 14:57:59)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預習: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2012-01-11 14:55:16) |